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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陽秦都法院疑難案簡審 是權利挑戰還是踐踏法律

來源:中國網絡日報網 發布時間: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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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渉事十八年,涉訴八年之久的複雜案情,陝西鹹陽市秦都區法院采用簡易審理程序、草草判決結案了事。秦都法院是權利挑戰、還是踐踏法律?這是享譽三秦大地的“一代名醫”原陝西協和醫院、陝西協力制藥廠任超院長在維權中經曆的真實事件。這讓曾經為陝西醫藥領域作出特殊貢獻獲省市勞模的任超實在難以接受。

從2012年至今,任超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從西安中院到省高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任超一直走在維權訴訟的路上。

漫長的八年間,他從起訴到上訴、再到申訴無果的情況下,他始終沒有放棄過自己的權利。他曾到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尋求監督程序的法律求助依然無果。無奈,他從最高法駁回裁定(2017)最高法民申3837号:和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不支持監督,陝檢民(行)監【2018】61000000069号:對該案明确釋義中尋到維權的光芒,為此,他又回到陝西鹹陽市秦都區法院初審期。

上世紀40年代出生的任超,是陝西長安區一個農家子弟,他是中國近代史統稱的老三屆,由于曆史的特殊原因,任超當時未能圓滿大學夢,回複高考的第一屆,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學習,畢業後,他選擇了做醫生的職業,在數十年的從醫中,他用心刻苦鑽研,終于1995年成功研發了“神牡安神膠囊、舒通絡”等專利藥品,陝衛藥健字(1995)第2103号。

2002年9月30日,任超的專利被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為國藥準字B20020470,生産企業也是任超創辦的陝西協力制藥廠。

2002年7月12日,陝西寶雞市華星科技實驗公司與陝西協力制藥廠法人任超簽訂合作“協議”,雙方約定:由寶雞華星科技出資建設符合國家标準的GMP制藥廠,負責生産原陝西協力制藥廠、任超享有研發和生産專利權的“神牡安神膠囊、舒通絡”等四種藥品,協議特别約定:陝西協力制藥廠任超、将其擁有的四種專利生産的藥品轉讓與寶雞華星科技投資新廠生産,是雙方合作期間任超對自己的知識産權專利作為無形資産的投資。合作所生産的“神牡安神膠囊、舒通絡”兩個藥品,必須由任超獨立負責銷售管理。盈虧與甲方無關。

雙方合作後,于2002年10月28日,兩方共同融合成立了陝西萬聖制藥有限公司。2002年11月5日,為了新公司在陝西省工商局注冊的順利通過,雙方又簽訂備忘錄:該備忘錄明确了寶雞華星為(甲方)為公司的領導方,投入資金為3100萬元。陝西協力為(乙方),投入原廠所有的無形資産,即:(藥品批号、企業效應、市場份額及各種證照)估值為500萬元。并再次确定了“安神膠囊、舒通絡”必須由任超獨立銷售經營,

公司運作後,由于萬聖公司管理的漏洞,導緻該公司在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經公司股東會同意以,将《藥品生産許可證》以28萬元被陝西美辰公司收購,陝西美辰公司收購萬聖公司後,将原萬聖制藥公司“更名”為陝西美辰藥業有限公司。陝西美辰公司一直履行了原萬聖公司與陝西協力制藥任超當初合作的約定。

2010年4月19日,陝西美辰藥業進行資産重組,同時将美辰公司更名為《陝西立衆制藥有限公司》。至此,陝西美辰公司的全部資産(包括無形資産)全部變更在陝西立衆公司名下。從此,陝西立衆制藥公司開始拒絕履行其前身公司與陝西協力制藥廠任超簽定的合同,任超在無奈的情況下走上了維權之路。

從以上事實回顧,追根究底:陝西立衆制藥有限公司的前身,完全是來源于18年前的陝西協力制藥廠的前身,記者從陝西省高院終審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的明确釋義中看到,“當事人任超以與原寶雞華星公司、變更後的萬聖公司簽訂協議和備忘錄的形式已處分了相關無形資産的權利,且雙方已按照原協議履行,後任超因其與萬聖和美辰公司相關合同履行産生糾紛,任超應通過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主張自己的權利。”

一宗渉事十八年,涉訴已長達八年之久的複雜案件,陝西鹹陽市秦都區法院審判員劉謙,在該案的審理中實用簡易程序審理,采取法官獨唱一人戲的審判方式、草草了事審結此案,這是對上級法院權利的挑戰、還是對法律的踐踏?該案當事人以向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公衆将對此拭目以待!

錦天城(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陝西鹹陽市秦都區法院劉謙法官,在該案的審理中,明顯從在審批程序錯誤,适用法律不當,認定事實有誤的過錯行為。一起訴訟标的達近千萬元的無形資産(知識産權)合同侵權案,秦都法院采用簡易審理程序草率結案,實屬是一個荒謬的行為。(記者:張斌)

責任編輯: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