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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舉報原汝南縣法院院長宋琳明為“村霸”兄弟開脫減罪

王振友實名投訴

身份證号:412823196203076853

來源:王振友實名投訴 發布時間: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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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王振友,漢族,1962年3月7日出生,系河南省駐馬店經濟開發區關王廟鄉孫吳莊孫西村原村民組組長,身份證号:412823196203076853,電話:15639666296。因為看不慣宋東明的坑害村民利益的行為,于2016年10月左右攜帶宋東明貪污的證據,先後向開發區關王廟鄉紀檢、開發區紀檢、市紀檢、驿城區檢察院、市檢察進行了實名舉報。

       2016年2月,時任汝南縣法院院長宋琳明在“三嚴三實”(領導幹部要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教育實踐活動中,因靜心準備為全院幹警上了一堂題為《以鄒碧華為榜樣,自覺踐行“三嚴三實”》的黨課,後該黨課材料被最高法院評為“三嚴三實”優秀黨課。

       然而這個嘴上常挂“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的前法院院長,卻為了其親弟弟、河南省駐馬店經濟開發區關王廟鄉村民實名舉報村委黨支部書記宋東明貪污、挪用公款、欺壓魚肉百姓、毆打舉報人緻輕傷等違法行為,四處進行開脫,利用其手中權力和影響力,阻礙公安、檢察院對其弟弟違法行為進一步偵查,左右法院的判決,讓數罪變成單罪,讓貪污罪演變成挪用公款罪,讓本該重判的實體刑,變成輕罰的緩刑……

        具體情況:

       由于長期魚肉百姓,倒賣村裡土地從中牟利,對稍有意見的村民,非打即罵,宋東明擔任村支部書記以來,長期遭到群衆們的舉報。2017年2月,驿城區檢察院反貪部門對宋東明開始立案偵查。2月14日,宋東明到案,28日檢察院對其進行取保候審。

       經查,2010年11月,駐馬店技工學校征用孫吳莊村孫西村民組耕地29.6畝,征地補償款88.8萬元。宋東明将征地補償款88.8萬元存入個人賬戶,并陸續取出挪用到其個人經營的磚廠使用。四個月後,宋東明将其中的69.18萬元發放給村民,剩餘19.62萬元繼續用于磚廠使用。檢察機關偵查認定,宋東明于2012年2月20日将人民币19.62萬元征地補償款重新存入其在中原銀行的個人銀行賬戶,後取出發放給村民。

       據以上情況,驿城區法院判定宋東明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判處一年緩期兩年。

       僅僅是按法院認定的情況:宋東明挪用公款69.18萬元用于自己的磚廠經營,用時4個月,另外19.62萬元用時1年3個月,難道這不是數額巨大,情節嚴重?

       許多村民指出征地補償款的19.62萬元根本就沒有發放,涉嫌僞證罪。因宋東明得知舉報涉嫌貪污孫吳莊孫西村村民組征地補償款後,其出錢讓孫吳莊孫西村民組村民王景群(宋東明的親戚)出面 ,大肆請村民吃喝,送煙等卑鄙手段,脅迫村民簽字,按手印出假證言。

       現有16戶當時沒有參與為宋東明掩蓋犯罪事實的村民,簽名投訴沒有分到19.62萬元的征地補償。還有5戶當時被逼迫的村民,簽名承認當時是被逼迫承認收到征地補償款,其實根本沒有收到19.62萬元的補償金。檢察機關調查取證時在鄉政府紀委辦公室而不是專業辦案場地,也不逐戶調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串供與做僞證的可乘之機。更可笑的的是,村民是被宋東明的親戚王景群開車拉到鄉政府做證明并說收到了補償款,這好像就是彼此配合走過場,演的鬧劇。

       在鐵證如山、涉案資金巨大的情況下,檢察院敢如此草率偵查、法院竟然荒唐判決,把黑的說成白的,把假的看成真的!宋東明之哥宋琳明的影響力真是不能小看。

       把本來應該強制關押,避免串供、造僞證的職務犯,取保候審,供其案外操作;把應該在專業辦公點隔離、單獨偵察詢問的行為,變成到人員繁多的鄉鎮辦事處“公開”詢問,互相“監督”;把罪責更重的貪污罪說成輕刑法的挪用公款罪;讓實體刑變成自由并不受限的緩刑……這一系列荒唐的做法,并不是個例。

       在我實名舉報後,宋東明就千方百計對我進行打擊報複。于2016年11月15日,宋東明利用手中的權力無端免去了我村民組組長職務。

       2016年11月16日,為了震懾我,不讓其貪污行為暴露,宋東明更是傷心病狂、藐視法律的安排3個戴口罩,統一手持1米左右不鏽鋼管的打手,開着蒙着車牌車輛把我逼停在技工學校東500米處時,不由分說一腳把我踹倒在地,用鋼管瘋狂擊打我全身。導緻我右腿嚴重受傷,肋骨被打斷2根,4根被打出現裂痕。他們毆打我後,上車時還威脅我說:“看你還敢告宋東明不!”

       毆打我的3個人,其中一人,被我認出是宋東明的親屬楊利峰。本人于2017年1月9日對這起典型的實名舉報打擊報複案,向駐馬店市東高公安局報了案。辦案的民警通知讓我去分局辨認行兇人。盡管我辨認出了打手,但派出所人員随後就讓他離開,至今案件仍然沒有結果。我也多次向公安機關追問,但都石沉大海。

       這或許真的印證了宋東明在公開場所叫嚣的話,東高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某(後因其它案件違紀違法被免職調離)非常聽他的話,讓他幹啥,他幹啥,讓他現在到場,他絕對不會超過十分鐘!一個公安分局領導卻能被“村霸”左右,這其中的秘密隻有宋琳明、宋東明和辦案民警知道了!

       對宋琳明院長操縱司法的行為,孫吳莊村民表示惋惜和痛恨;對宋東明沒有接受應有的法律制裁,孫吳莊村民表示恐慌和憤怒;對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給予宋東明的袒護、“關愛”,孫吳莊村民感到失望。為了讓法律更有尊嚴,讓違法者受到懲罰,孫吳莊村民又收集了宋琳明、宋東明兄弟的違法違紀行為,特舉報如下:

       1、孫吳莊後王東村民組原組長王書義實名舉報:宋東明在出賣村民土地時全是暗箱操作

       孫吳莊後王東組土地全部出賣一空,被出賣的總畝數161.44畝,村民逐塊丈量為185.0139畝,其中23.5739畝及巨額出讓金不知去向。

       2、孫吳莊村孫東組村民張揚鳳舉報:宋東明敲詐衛生學院校長闫玉柱33萬4千元

       2014年位于孫吳莊村委孫東組地界上的駐馬店市衛生學校建設項目開始建設,村支部書記宋東明為了從該項目中敲詐錢财,發動組織孫東組村民阻止衛校施工。衛校校長闫玉柱無奈向宋東明送錢33萬元,給村民34000元。但宋東明又從34000元中扣下4000元。孫東組全體村民獲得3萬元。宋東明得到33萬4千元後仍不滿足,繼續向闫玉柱發難要錢,在此情況下闫玉柱無法繼續主持衛校建設項目,最後被迫調離。

       3、更改姓名,逃避法律懲罰。

       宋東明原名宋東,2005年年初,宋東作為孫吳莊窯場法人,在生産過程中,采用強迫勞動、對工人進行毆打、夜間鎖門限制工人随意出入等方法限制工人人身自由,并強迫工人進行長時間的無償勞動。2005年5月26日,公安機關到該窯場進行突擊檢查時,将50餘名被困工人成功解救。案發後,宋東用金錢收買等手段與手下打手簽訂“承包合同”,其在駐馬店市中級法院任職的宋琳明(宋東明的哥哥)左右打點,才逃過一“劫”,使自己逍遙法外。從此宋東更名為宋東明,這件事情全體村民都可以作證。

       4、利用手中權利套取國家巨額拆遷補償款。

       宋東明兄弟三人,家中有三處住房處于拆遷範圍之内。周圍群衆的房屋都被拆遷,但宋東明三兄弟的房屋在領取拆遷補償款後仍然完好無損。均在市區買了豪宅,拆遷區内的房屋卻向外出租盈利。由于前段時間村民舉報宋氏三兄弟套取國家巨額補償的罪惡行為,為掩人耳目三兄弟拆除其中一所。但套取國家巨額拆遷補償款的犯罪行為,已成為不可抹殺的事實證據。

       懇請有關領導和媒體朋友專注,還法律一個公正,還我村老百姓一個安甯!

       舉報人:王振友
       
       身份證号:412823196203076853

       電話:1563966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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