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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巡視員線東明被開除黨籍

來源:中紀委監委網 發布時間: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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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準,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巡視員線東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線東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律意識淡薄,違反規定,在職務晉升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安排他人支付費用為親屬翻修房屋;違反執行工作要求,挪用執行款墊付法院建設工程款。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司法拍賣、職務晉升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請托人财物,涉嫌受賄罪;在刑事審判中,違背案件事實與法律,為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告人獲得判處緩刑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涉嫌徇私枉法罪,情節嚴重。

  其違紀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雲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線東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線東明簡曆

  線東明,男,傣族,1957年10月生,雲南盈江人,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1973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73年12月至1974年2月,在盈江縣民族工作隊工作;

  1974年2月至1981年1月,先後在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

  1981年1月至2000年11月,在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曆任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副院長、院長;

  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

  2001年3月至2011年4月,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1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巡視員(正廳級);

  2015年10月,退休。(雲南省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徐濤